11月15日,杭州市政府发布《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》。通告规定,2019年12月16日起,排气烟度检测结果未达到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》(GB36886-2018)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,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机械、农业机械、林业机械、材料装卸机械、工业钻探设备、雪犁设备等,将全天24小时禁止在西溪路—留下街—天目山路—绕城高速公路—洙泗路—之江路—庆春东路—秋涛北路—艮山西路—环城北路—天目山路—万塘路构成的合围区域(不含边界道路)内使用。
什么是非道路移动机械?
“通俗来讲,非道路移动机械指的是烧柴油但不上机动车牌照的机械,比如工地上常用的挖掘车、推土机,企业车间常用的叉车等。”杭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服务中心管理科副科长姜衡介绍。
“非道路移动机械种类繁多、底数不清、污染较严重。一台普通工程机械车的氮氧化物排放量大约相当于200-400辆国五小客车。”姜衡告诉记者,非道路移动机械先前一直处于管理空白的状态,这也是杭州市第一次专门为其划定禁用区域。
新规开始实行后,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应该做什么?
“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或者网页端‘杭州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申报平台’进行基本信息申报并预约第三方机构上门检测,初排放检验不通过的机械,将会加装或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。”姜衡说。
根据新规,违反该通告规定的,依照《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》第三十二条,由建设、农业农村、交通运输、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对使用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。